上诉的流程怎么走
上诉程序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步骤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 提起上诉: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/裁定,须在法定上诉期内(判决送达15日内,裁定送达10日内)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。上诉状应载明当事人信息、原审法院、案号、案由、上诉请求及理由。逾期未提交则丧失上诉权,一审判决/裁定生效。
2. 法院受理: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,对方15日内提交答辩状;法院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。若对方不答辩不影响审理。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、答辩状后5日内,连同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。
3. 二审审理: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并开庭。经阅卷、调查、询问当事人,对无新事实/证据/理由且合议庭认为无需开庭的,可不开庭;若案件事实清楚,也可径行判决/裁定。
4. 作出判决/裁定:二审法院审理后按以下情形处理:(一)原判决/裁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的,驳回上诉维持原判/裁定;(二)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,依法改判、撤销或变更;(三)基本事实不清的,裁定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;(四)遗漏当事人或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,裁定发回重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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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提起上诉: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/裁定,须在法定上诉期内(判决送达15日内,裁定送达10日内)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。上诉状应载明当事人信息、原审法院、案号、案由、上诉请求及理由。逾期未提交则丧失上诉权,一审判决/裁定生效。
2. 法院受理: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,对方15日内提交答辩状;法院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。若对方不答辩不影响审理。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、答辩状后5日内,连同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。
3. 二审审理: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并开庭。经阅卷、调查、询问当事人,对无新事实/证据/理由且合议庭认为无需开庭的,可不开庭;若案件事实清楚,也可径行判决/裁定。
4. 作出判决/裁定:二审法院审理后按以下情形处理:(一)原判决/裁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的,驳回上诉维持原判/裁定;(二)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,依法改判、撤销或变更;(三)基本事实不清的,裁定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;(四)遗漏当事人或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,裁定发回重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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